暹罗拾贝 发表于 2020-11-10 00:23:21

泰国《酒店法》简介及酒店许可证申请条件

泰国《酒店法》是佛历2547年颁布的一部法律,作为代替使用了近70年的旧酒店法律。除了以本法作为酒店管理的立法之外,《民商法典》还规定酒店主人对住宿者财物保管的责任与义务。本法的立法目的是旧法已使用多时,无法适用目前经济环境,以及酒店业的经营环境也非旧法所应对的环境,所以为了更好规范酒店业的秩序才颁布本法。

(1)定义
“酒店”意指具有商业目的而建立的住宿,为旅行者或其他人提供有偿报酬的临时住宿,但不包括:
1)政府单位,国营企业,公共组织,或其他政府机构,或用于慈善,教育,不以盈利或共享收益为目的的,所建造的居住场所提供的临时住宿服务。
2)以提供超过一个月期限的住宿服务,而收取以月租金为目的的居住场所。
3)部级规定的其他类住宿。

(2)酒店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人资格及要求文件
酒店业不属于受《外商经营法》限制的行业,外国人有权获得经营许可证,可自由控股酒店。根据本法第15条及第16条规定,酒店经营者必须向注册官员完成登记手续之后,才有权利进行经营酒店业务。申请酒店经营许可证的人士,必须具备和无限制特征,具体条件如下:
1) 不低于20周岁。
2) 在泰国有住所或有户籍。
3) 非破产人士。
4) 无民事能力或受限制民事能力人士。
5) 无刑事犯罪而最终裁决须坐牢者,除非因疏忽大意者。
6) 根据违反刑法而最终被裁决须坐牢的性侵犯者,贩毒者,贩卖妇女和儿童,以及卖淫者。
7) 不处于受到到吊销许可证期间
8) 不曾受到吊销许可证或被吊销许可证(非6)注明的原因)时间超过5年了。
上述资格是以自然人身份申请许可证的,如果事以法人名义申请的话,法人的董事或合伙经理也需具备上述提到的资格。

除了申请者需要具备及无限制性特征之外,根据内政部关于酒店经营的规定,申请者还需递交以下文件:
1)公司营业执照
2)酒店业务申请表
3)酒店建筑物蓝图
4)建筑所有权证明 或建筑使用证明
5)土地产权证
6)建筑许可证
7)占地范围及周边简图
8)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9)签字董事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10)股东名册复印件
11)娱乐经营许可证(如有)
12)酒店的所在地户口本

(3)许可证的签发,有效期及终止
酒店许可证一经签发之后,经营者就可获得5年期限的经营权。酒店经营者在许可证到期之后可再申请延期,以便于继续经营。如果酒店许可证是以法人名义,不论是有限合伙或有限公司申请的,当法人注销时,许可证也跟着终止存在(第19条及第26条)。
酒店经营许可证因为花费不菲及耗时耗力才能申请下来,若非必要情况下,酒店经营者应避免终止法人的情形发生,比较普遍的做法是将公司转让给有需求的第三方。如此一来,不但可以省下注销公司的费用,也可获取一笔收入。出售酒店物业及许可证是获取收入,但前提条件是该物业及许可证够吸引潜在投资人的兴趣才行。假设酒店经营者因为物业各方面不良条件导致无法吸引投资人,有可能必须将物业和许可证分开处置。酒店经营者除了处置酒店物业以外,根据第27条规定,还需注销酒店经营许可证。经营者可在许可证有效期间或到期之后15天内,向工作人员申请登记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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