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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23 15:5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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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暹罗:游客、警察与妓院,本就一体
泰国的“色情业”的开端,要从曼谷拉玛4世王朝说起。
据泰国民意报史学观察栏目记载,
泰国拉玛四世时期,是泰国女性经历了史上最残忍的一段。
在那一段漫长的难熬中,“红灯区”的影子成型了,也开始拉长了。
泰国拉玛四世(1804年10月18日-1868年10月1日),
พระบาทสมเด็จพระปรเมนทรมหามงกุฎฯ พระจอมเกล้าเจ้าอยู่หัว,
中文直译“帕琼格劳昭约华”,也叫“孟固”,
他的母亲是一名华裔(陈氏商人家族),
为了更好与当时清朝发展友好关系,
他对华人一切外交部门一律自称为“郑明”,
并大力宣传外国文化,开放码头,开展贸易。
当时的“妓院”,被部分史书人士标记为ซอย(soi,即现在的小巷),
指的是当时最早的“泰式怡红院”发源的方式——“娼妓小巷扩张”。
最早的“娼妓小巷扩张”就出现在上述开放贸易的码头,
成为偷渡女性聚集地。
算得上是当时民间自发产生的“红灯区”,
让买春男子发泄性欲,让贫困女子维持生计。
这些靠近货运码头的小巷偏财优势很大,
一来客源流动较大,二来因为船舶码头的缘故,
“娼妓小巷”除了有泰国本地嫖客光顾,
还会出现德国、法国、中国、日本等生意人及游客等身影
(这些游客及生意人还是建立“娼妓小巷”的推动者,目的是为了满足自己行程的需要,图个方便)。
对应的,“娼妓小巷”里,除了本地泰国卖淫女子外,
还出现了来自多国的卖身女子,就连当时的安南(越南),
也有漂泊女子加入这条小巷,但更多的,还是来自日本的舞女。
紧接着,“娼妓小巷”开始大赚特赚,一个月的酬劳,能顶得上普通麻袋搬运工半年薪水。
与此同时,2021年泰国政府难以打击的“地下赌场”和贩毒集团,
也在当年“小巷”的格局繁衍下,开枝散叶。
主角,也就在这个时候出场了。
据《暹罗书》记载,巡逻局(类似警局)也会出现在这个小巷,
干什么呢—— 这还用想?当然是光明正大地冲到妓院,
“现场情色自助餐+打包外卖+收取保护费”。
不过,当时的巡逻局(警局)明着收费是不敢的,
警察集体收保护费更不行,毕竟廉政的面子还是需要的,
任何历史时代,任何贪念罪行,都需要一种“金箔包狗屎”的伪装。
(所以对应2023年即将开放的色情业合法化,能有效防止警方私自收小费)
于是,斟酌半天之后,巡逻局(警察)局长想出了个怪招——颁布“路费缴纳许可证”,
以此替代“卖淫注册登机工作证” 巡逻局是这样想的,
这些娼妓站在小巷口扰民拉客,制造噪音,因此该段道路就作废了,
只能成为“红灯区”,周围难以建设其他场所。
那么既然这条路被娼妓们包下了,怎么样都要收取他们路费,
比如修路建桥等维护费用及维护费用及税费。(泰语:ภาษีบำรุงถนน)
按照规定,这些卖身女子一次要交12泰铢(相当于2021年的5000泰铢),
每次能获得小巷居住许可,卖淫长达3个月。
那本所谓的“路费缴纳许可证”没有纸质证据保留,
但从巡逻局的案底记录可查:3个月为1期缴费,一次交3个周期才能获得许可印章。
随后,这个巷子就开满了妓院,还引来了“外商投资”。
据巡逻局后期统计:
——华裔老板开了189所,卖淫女772人
——泰国老板开了12所,卖淫女72人。
——越南老板开了7所,卖淫女8人。
——俄罗斯老板开了1所,卖淫女3人。
共计204间,卖淫女共计855人。
总之,这个“小巷子”就是当初的泰国红灯区雏形,
尽管有了注册监管,但还是有不少贫困人士趁机溜进去居住卖淫。
在首次大扫荡中,大批性工作者被抓获,包括压迫未成年人卖淫、跳艳舞的恶霸地头,也被全面打倒。
巡逻局还保留了搜捕记录,
当时都抓了这些人
—— 泰国女子150多人,越南女子约15人,
日本女子约5人,俄罗斯女子约10人。
另外,据那时的警方表示:还逮捕了200多名华裔女子,
可是,警方看出了问题——这些华裔女子大多来自广东,
通过船运到达码头,通常为受骗上当,
或被暴力压迫带来此地,并不清楚“小巷”之事。
于是,警方联系了他们所在的家乡,并发送书信告知华人女子家属,
让他们接引受害者回家乡。泰国警方还为受害女子作证清白,
表示她们没有任何违法及羞耻的行为。
另一各泰国历史数据库记载,在阿瑜陀耶王朝就出现了“招待嫖客馆(โรงรับชำเราบุรุษ)”一词,
并指出位于Takhian运河周围的“华人市场”(阿瑜陀耶时期很多中国人划船到泰国做生意)。
历史资料描述到,这个市场地理位置很好,
里面有很多中餐厅,并且当中销售的商品内,
中国商品比泰国商品还多,在市场的最末端还有一座中国祠堂。
从这个时期开始,泰国的娱乐场所就开始慢慢兴起,进入却克里王朝(曼谷王朝)拉玛5世时期,
这个时期的情色场所有路面上的,也有船上的。
客人从高官到平民,中国人外国人都有,场内有美女为客人献唱。
这些情色产所及赌场也开始汇集在一个区域,
寻芳客和赌徒们如果要寻乐就知道前往这一固定的区域。
后来曼谷的情色场所越来越多,自然衍生出很多区域,
有的区域比较受外国游客欢迎,有的区域比较受泰国本地人欢迎。
但是最出名的还是在曼谷中国城三攀一区,
当时有一个很出名的妓院,生意非常好,
以至于富到盖了一座寺庙Wat Khanikaphon,
现在依然是那一带一处标志性地标。
拉玛5世末期,提出使用疾病预防法案,
性工作需要提一个绿灯笼表示已经交过税,
有的不愿意出这份钱上税的性工作,
这就会偷偷摸摸的在赌场周围站着招揽客人。
到了拉玛6世,
反而开始不那么明目张胆的打着“妓院”的标志提供服务,
而是流行以电影院,酒店和娱乐场所等为幌子,
服务员除了正当的服务外,还会提供性服务。
受西方文化的影响,泰国人开始流行把这些情色场所叫做“俱乐部”,
“俱乐部”的装修风格也越来越和一般的餐馆没什么两样,
只是多了个提供陪睡的服务。
各个俱乐部里还开始出现“脱衣”“半裸”等舞种。
而演变到现在就是大家看到的
“洗浴按摩”店模式,每天晚上大大的霓虹灯打开分外耀眼。
里面多数服务生也提供性服务。
人客到达后可以先在楼下歌厅唱歌和听歌,
到了想“洗把澡”的时候再上楼在落地式的玻璃回廊前选择坐在玻璃后的某女子同浴即可。
历史上,上述“小巷”和“运河”彻底瓦解的结局还是来了,
最终因为性病、流行传染病泛滥,遭遇当局下令围剿,全部铲平。
接着在泰国五世王及六世王的奴隶废除行动中,
也让女性权益得到平等对待、逐步推进,
期间多项关于打击卖淫嫖娼的法案也相继出台。
佛历2503年,即公历1960年,
泰国时任总理沙立宣布任何形式的卖淫嫖娼都属于违法,
要受到法律制裁。
可这一措施,只是把古代的“卖淫小巷”,改造成了“现代红灯区”。
很长一段时期,从“卖淫码头小巷子”到“巡逻警局同流合污”的黑暗延伸阶段,
当时的地方当权者,甚至是军阀,
绝对不会去制止“警察收保护费”的行为,
甚至鼓励街头警察成为保护伞。
原因很简单,在旧社会,当局要想长久维持政权,
必须要让当前的军警喝饱充足的“油水”,
如此让其成为拴在同一根绳子上的蚂蚱,
坐着同一条船,维护着同一个铺天盖地的强大整体政权。
时隔多年,现代化的泰国格局,那些依旧活着的色情红灯区,
无疑是在述说着历史的轮回——
只要格局不变,红灯区会一直存在到永永远远,
所有的打击卖淫嫖娼,
只不过是暹罗这个朝代力度稍大,
在下一个时代又春风又生,仅此而已。
回顾泰国两条线路的“红灯史”不难发现
——钱,泰国人是真想要,
但公众对于平安、安全、美好、有序的盼望都不会改变。
拉玛四世、五世、六世,所有的红灯区,
都会以各自年代所流行的执法方式,走向灭亡;
而2023年泰国性交易合法化的末尾,也必须会有类似当年的“交代”.......
不用把泰国骂到“戒邪淫、终身禁欲”的状态,
也不需力挺泰国,支持他建立一座座性爱之都。
看过《湄公河行动》这部电影的人都知道,
金三角,还有和金三角扯不清的泰国,黑白两道混沌,错综复杂,
缉毒工作异常困难。
泰国“警界”以往展示的形象作风,
也让全球无法排除“警匪拍戏互利共赢”的勾结—— 你给我免费送个“贩毒人头”,
好让我在全民面前召开“打击贩毒功劳”新闻发布会,
之后你这群匪,爱贩啥,贩多久,我一见你,全当透明…
不抓不打…你能有钱赚,我也有钱收..
这个套路,好老,
但你敢说它现在不存在?
湄公河惨案后,中国费了老大的劲,
终于用公开手段把大毒枭“糯康”生擒活捉,最终依法审判,依法制裁。
我国这么做的目的,就是为了给金三角大大小小的毒贩看,
让他们知道:这就是袭击中国人的下场和代价。
除此之外,在这次惨案后,
中国还主导了“中老缅泰湄公河联合执法”,
由中国公安对湄公河进行武装巡逻。
武装巡逻的目的只有一个,
那就是保护中国商船,保护中国人,震慑一切心怀不轨的非法分子。
黄赌毒,或者说一切灰色地带的享受,
多半是物以类聚相通的。
没有人能知道,享受换来的副作用会有多大。
所以,不管泰国“又色又麻”的合法化能不能够建成,
我们都不该无视祖国来之不易的安全建设,
去鼓吹境外“吃喝嫖赌”的自由放纵。
任何弯道超车的漂移,往往带着制约平衡的离心力,
以及超出跑道飞向悬崖的风险。
泰国从来不是法外之地,
爱国的表现也绝不是在异乡吃喝嫖赌后,
抽时间往祖国寄两包物资,喊几句口号。
华人在海外的生存,更不能选择“边缘事业”,
接着笑脸迎着新到泰国的同胞,
狂拍胸脯承诺自己在泰国无所不能,横跨全行业,能办成一万件事….
真正与祖国相连的海外肢体,绝对是内外明彻的表里如一。
纵使有机会放纵,也绝不会放纵。
不把同胞拖下水,不给祖国添麻烦。
真正的“中国心”,是不看环境的。越是黑暗,越显光明。
它将为祖国在海外的开拓,
照亮前行的道路,直到永远。
若说泰国色情业合法化真正的益处,
那还是关怀边缘的温暖与大爱——
为无法安置的边缘人找到能够活命的栖身之所,
远比将她们吊起来唾骂直至其饿死要合理且人道。
也许,有一些行业,
永远无法与其他那些更为“正大光明”的行业,并驾齐驱。
也许,再讲究“平权”,
东方社会也永远无法为那些在阳光下工作的劳动者,
与那些在夜色中谋生的“从业者”,给予完全同等的道德地位。
但是,她们不应被遮蔽,被遗忘;
她们所容身的世界,也不应就这样凋零,
让那些被时代所遗弃的凋零落叶,四散风中,零落成泥。
愿她们,能够撑过这段艰难的日子,
为自己接下来的人生,找到一条生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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