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致暹罗(GbSiam.Com)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991|回复: 0

泰国《外国人工作法案》关于外国人在泰国的就业规定

[复制链接]

86

主题

101

回帖

570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570
发表于 2020-11-10 00: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外国人在泰国工作需依据《外国人工作法案》申请不在第7条内禁止的,由皇家法令规定的38类职业及专业,并依据第9条申请工作许可证。可见外国人在泰国工作就必须申请皇家法令规定38类外的职业及专业的工作许可证才允许合法工作。上述规定为一般规定,例外的为除了上篇文章提到的与泰国边境接壤三个国家,还有法案第9条规定在泰国因工作需要及紧急情况的短期不超过15天的工作可豁免申请工作许可证,但前提为须有书面通知向注册官报备。
因劳工部就业厅规定企业每申请一个工作许可证就需具备注册资本两百万泰铢及雇佣四位泰国籍员工的硬性规定,令雇佣外国人合法工作的企业增加一笔不菲的营业负担,从而衍生出不少违规行为。

依据佛历2551年《外国人工作法案》的惩罚规定,将惩罚对象分为雇主与雇员,具体请参考下列两个表格关于雇主与雇员之对比:

1.雇主部分

       违法性质
       惩罚措施
- 接受没有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工作(第54条)
每人罚款从10,000至100,000泰铢
接受有其他雇主的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工作(第27条)
罚款不超过10,000泰铢 (第54条)
允许有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除了获得许可的类型或性质之外的工作,或在许可证中指定的地点或地区以外工作(第27条)
罚款不超过10,000泰铢(第54条)
不遵守注册官或工作人员的查询信函、或传票或向其提供文件或证据或不愿提供事实信息,而没可信证据。(第48条)
罚款不超过10,000泰铢(第54条)

2.雇员部分

       违法性质
        惩罚措施
-无工作许可证工作(第51条)
监禁不超过5年,或罚款从2,000至100,000泰铢, 或监禁及罚款。(第51条)
涉案外国人自愿在规定期限内离开泰国的情况下(不迟于30天),侦讯警官可对该外国人处以罚款,然后再遣散出境。
违反第 9 条,第13条及第14条,在工作许可证的类型或性质之外的工作,或在许可证中指定的地点或地区以外工作(第26条第一段)
罚款不超过20,000泰铢(第52条)
不遵守注册官或工作人员的查询信函、或传票或向其提供文件或证据或不愿提供事实信息,而没可信证据。(第48条)
罚款不超过10,000泰铢(第54条)

目前在泰国无证工作的外国人数量可谓不少,经常可见南亚人士于路边摆摊,甚至西方人士也于唐人街路边摆摊卖食物。依据皇家法令附录38类职业及专业,这类职业明显不适用于除了缅甸、老挝及柬埔寨以外的国家。通常警方对于这类违法无证工作的惩罚以法案第51条处置,也就是拘留及罚款,最终遣散出境。被遣送出境的外国人依据移民局条例将被处于最低五年至终身不得入境泰国的惩罚,列入禁止入境的黑名单里。被列入黑名单的外国人于五年后或期限终止后若欲再次入境泰国,可向移民局申请从黑名单里除名。

上述所提到的关于违法无证工作的惩罚规定,外国人需办理工作证才允许在泰国工作。也如前几段所述,办理工作许可证成本不断攀升已令一部分外资企业不得雇佣非法员工。以中资企业角度来看,一个中国员工工作效率可比两三个泰国员工,所以雇佣本国人显得合理。在泰国生活工作一段时间的外来者通常了解到警方执法存在着灰色地带,无证工作者被逮捕时更应灵活应变,不能执着于找关系解决问题,能与执法警察沟通协调的就不必再另找关系。

总结关于外国人在泰国的就业规定为除了外交官及其随从、经济文化交流人士及短时间停留的商务人士不需办理工作许可证以外,其他的都需申请工作许可证。无证工作而被警方逮捕的情况可大可小,严重的可被禁止终身入境泰国,对于个人或企业都为得不偿失的经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泰污男笔记-YouTube频道|泰污男笔记-同志玩乐攻略|同致暹罗 - 泰国同志旅游及交友论坛 【本网站版权归属GbSiam(Thailand) Co. Ltd.公司所有】

GMT+8, 2024-3-29 13:14 , Processed in 0.035289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